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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息县住建设局机关党支部“三严三实”
学 习 计 划

 

按照《中共息县县委办公室印发<关于在全县县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“三严三实”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息办〔2015〕9号)文件要求,结合住建局党支部实际情况,为提高党员的思想素质,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学习质量和综合素质,促进城乡建设工作更好地开展,现制定党员“三严三实”学习计划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紧紧围绕协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对照“三严三实”要求,以建设美丽宜居城市为目标,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,把学习内化为组织发展、党员进步的基本需求和必要手段,引导党员干部善于学习、勇于创新,有效整合组织智慧,使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水平不断提升,工作作风不断改进,党组织的学习力、创新力、决策力、执行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,推动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。
二、学习形式
采取个人自学、党委(党组)中心组集体学习、专题研讨等灵活多样、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集中学习教育,实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全覆盖。
1、个人自学。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主动意识,合理安排学习时间,认认真真、原原本本学习规定内容,深刻领会“三严三实”的重大意义、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。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、率先垂范,学深悟透、立行立改。
2、集中学习。局党委(党组)中心组要带头开展集体学习,学习交流时间不少于4次。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。要利用好观看《焦裕禄》、《第一书记》等影片、阅读《县委书记的好榜样——焦裕禄》等文章、组织宣讲等形式,抓好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教育。
3. 座谈交流。要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,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,以“三严三实”为标尺,以焦裕禄精神为镜子,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,查找差距不足,明确努力方向。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紧密联系个人实际深入思考,并安排专门时间进行交流讨论。基层党组织至少要开展1次讨论交流。
三、学习内容
1、习近平总书记谈治国理政——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(2015年7月20日)
2、习近平总书记谈治国理政—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(2015年7月27日)
3、习近平总书记谈治国理政——全面深化改革(2015年8月3日)
4、习近平总书记谈治国理政——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(2015年8月10日)
5、习近平总书记谈治国理政——建设法治中国(2015年8月17日)
6、习近平总书记谈治国理政——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(2015年8月24日)
7、习近平总书记谈治国理政——建设生态文明(2015年8月31日)
8、习近平总书记谈治国理政——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(2015年9月7日)
9、习近平总书记谈治国理政——推进反腐倡廉建设(2015年9月14日)
10、习近平总书记谈治国理政——提高党的领导水平(2015年9月21日)
11、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—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(2015年9月28日)
12、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——从严治党,严明党的纪律(2015年10月5日)
13、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—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(2015年 10月12日)
14、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——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(2015年10月19日)
15、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——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,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(2015年10月26日)
16、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——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(2015年11月2日)
17、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——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(2015年11月9日)
18、《廉政准则》(2015年11月16日)
19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(2015年11月23日)
20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2015年11月30日)
21、《新党章》(2015年12月7日)
22、《省委省政府20条规定》和《市委市政府30条意见》(2015年12月14日)
四、学习要求
(一)确保学习时间。集中学习每周一次,集中学习主要采取宣读文件,党员集中讨论的形式,必须严格确保学习时间和内容,保证笔记质量,力求学有所获。
(二)创新学习方法。在不断创新和完善集中和自学的同时,充分利用网络与多媒体等现代科技手段,阶段性地开展读书笔记交流。
(三)严格学习制度。严格执行本人签到制度、事前请假制度,不得代签、无故迟到、早退等现象发生,定期上报“三严三实”学习小结。

中共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委员会

2015年7月20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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